答案是肯定的,悬臂吊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了,不需要按特种设备要求报备。

今天小编就来扒拉一下。
1、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叫起重机械:
起重机械,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,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.5t的升降机;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(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·m的塔式起重机,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/h的装卸桥),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;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。
2、我们再了解一下质检总局关于修订《特种设备目录》的公告:
2014年第114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的规定,质检总局修订了《特种设备目录》,经国务院批准,现予以公布施行。同时,《关于公布<特种设备目录>的通知》(国质检锅〔2004〕31号)和《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》(国质检特〔2010〕22号)予以废止。《特种设备目录》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特种设备目录
质检总局
2014年10月30日
相关资料下载:
· 附件1:特种设备目录.doc

根据上面的相关内容,我们可以肯定悬臂吊不属于特种设备了。
希望上面的内容可以帮到你们。
如果需要了解悬臂吊的更多内容,请联系龙马起重机技术人员:刘工,13852625287(微信同号)